坦桑尼亞為了確保進口產品滿足質量、健康、安全和環境標準,坦桑尼亞標準局(TBS,坦桑尼亞政府的法定機構),對出口到該國的商品實施出口前符合性驗證計劃(Pre-Export Verification of Conformity to Standards,簡稱PVOC)。產品必須滿足坦桑尼亞相關要求并在出運前在原產國獲得由坦桑尼亞標準局授權機構簽發的符合性證書(COC),才能出口到坦桑尼亞。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坦桑尼亞PVOC 認證辦理資料及流程。
PVOC 認證申請資料需要包含內容:
1. 坦桑PVOC申請委托單:
①出口商和進口商這兩欄:公司名稱、地址聯系必須要有且英文
②預約檢驗這一欄:驗貨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必須要有且驗貨地點必須是中文
③出運信息這一欄:原產國、包裝及數量、卸貨港、出運方式、發票號和日期
④續表這一欄:HS編碼,數量,型號,產品描述必須要填寫,品牌有就寫沒有就不用寫
2. 箱單:
①進口商出口商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②發票號和日期
③HS,產品名稱,產品數量,凈重,毛重,型號
3. 發票:
①進口商出口商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②發票號和日期
③產品名稱,產品數量,貨值,型號
坦桑尼亞PVOC認證注意事項:
1、申請單、裝箱單、發票需蓋章。
2、測試報告有效期認可期限:
(1)一次性醫用品、干電池、文具類、化妝品、一次性衛生用品、化肥、紡織品、瓷磚和PVC地板等產品需提供近期測試報告(3個月以內),其他產品的測試報告有效期可放寬至一年;
(2)電器類產品需提供CE證書或安全性能方面的測試報告;
(3)屬于法檢類產品須提供由CIQ出具的換證憑單或放行單的復印件,測試報告、健康證等資料;注意到港后的貨架壽命必須掌握在75%之內。不能提供的,均需安排取樣測試,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3、若貨物有木質和植物材料的包裝,請提供官方或其認可機構的熏蒸證明或可見熏蒸標識。
4、在確認檢驗當天如更改或取消檢驗,視同重驗處理。所有待檢貨物必須備齊并安排人員協助檢驗。監裝檢驗時,集裝箱必須準時到達。若集裝箱遲到,貴公司/工廠必須重新預約檢驗時間。
5、檢驗和監裝必須在同一時間、地點進行。若地址不符,不詳或臨時更改地址,導致檢驗無法及時進行,申請方公司/工廠必須重新預約檢驗時間。
6、整柜出運需代理公司檢驗員現場全程監裝。一般情況下,1-2個集裝箱裝柜不超過2小時,3個或3個以上集裝箱裝柜時間不超過4小時。
8、監裝要求為:一般不能晚上或者周末進行裝貨,否則人員安排可能無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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