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布決議(EU) 2018/594,正式將苯-1,2,4-三羧酸-1,2-酐(偏苯三酸酐)(TMA)確定為高度關注物質(SVHCs)。因此,SVHC候選清單物質將從181增加到182種。
新增物質:
此前TMA曾在第16批咨詢清單中被提議加入SVHC候選清單,但在終公布的第16批候選清單中因未達成一致意見而未被列入。
REACH法規規定,歐盟市場的“物品”類產品中任意一種SVHC含量超過0.1%時,歐盟生產商或進口商應履行告知或通報等義務。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企業需在45天之內將產品中SVHC含有信息提供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