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CE認證指令最新變更內容:
1、所有公告機構需要獲得歐盟主管當局的認可后,才能按照MDR進行審核。因為在認證機構未拿到MDR資質之前,是不可以發該類證書的。在過渡期按照MDD和AIMDD簽發的CE證書,在正式生效日期(2020年5月26日)后將繼續有效,但4年后將失效。同時,如果符合MDD的CE證書在過渡期內失效,且又未在過渡期內取得符合MDR的CE證書。那么你的產品必須從歐盟市場退出,直到產品獲得符合MDR的CE證書才可重新上市。
2、2016年6月,歐盟委員會(EuropeanCommission)發布了第四版醫療器械臨床評估的指導原則(MEDDEV2.7/1 Rev.4)。和2009年的第三版指導原則相比,最直觀的變化就是文件的頁數從46頁變成了65頁,更新的版本不僅包含了新的要求,還有對以前要求的進一步細化,擴展和澄清,同時還有一些舉例以幫助生產商實施臨床評價。

而MEDDEV2.7/1從性質上來說是一份指導原則,所以它沒有所謂的“生效日期”,由每一個公告機構自行決定第三版的“實施日期”。目前大多數的公告機構已經不再接受基于第三版指導原則的臨床評價報告;之前按照第三版完成臨床評價獲得CE的產品也會在監督審核的時候被要求按照第四版進行補充評價。
醫療器械CE認證指令最新變更內容,深圳環測威檢測機構從事檢測認證行業十余年,可以出具CE認證符合性證書和NB0865歐盟公告號的CE證書,如您有相關醫療器械產品需要做CE認證,歡迎您直接來電咨詢4008-707-283我司工作人員,獲得詳細的費用報價與周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