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指令與EuP 指令的對比
ERP指令是新的歐洲CE標志法規。作為一項CE 標志指令,ERP指令的要求將連同安規,電磁兼容,無線電等其他要求一同被執行。ERP指令屬于CE標志要求,如果投入歐洲市場的產品屬于CE范圍,則應攜帶CE標志。此外,一些權威性的國外認證機構能夠提供ERP標志做市場推廣使用。能源之星是美國的認證標志,因此不能被作為符合歐盟指令的證明。目前唯一能被用作為符合性證明的標志是歐洲的ecolabel。為完善EuP指令2005/32/EC,并進一步擴充其范圍,歐盟于2009年10月31日正式發布了與能源相關的產品的生態要求指令2009/125/EC,此指令規定與能量有關產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生態設計要求的框架。自2009年11月20日起,ERP指令2009/125/EC取代原EuP指令(2005/32/EC,2008/28/EC)。
原來基于EuP指令的IM將同時轉為此指令的IM。
現已推出歐盟ERP指令的一站式解決方案,協助企業成功取得ERP指令認證,順利進入國際市場。
ERP指令與EuP指令的對比:
ERP指令與EuP指令相比,最主要的變化就是將原EuP指令中的耗能產品(Energy-using Products)擴展為能源相關產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擴大了EuP指令的范圍。能源相關產品是指當其投放歐盟市場和/或投入使用時,會影響到能源消耗的產品;或其環境性能可獨立地予以評定的擬裝配到本指令所涵蓋的產品上的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