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UN38.3檢測報告如何辦理?“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正/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并研究。20世紀70年代時,M. S.
Whittingham提出并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于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
航空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全稱為:聯合國危險品運輸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38.3款(針對鋰電池航空安全運輸的要求),至今zui新《聯合國危險品貨物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條款(UN38.3)Rev.6(2016)版本已經發布實施。IATA(航空運輸協會)DGR危險品航空運輸規則更新為第60版。
鋰電池UN38.3檢測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1、檢測目的
規范《關于危險品貨物運輸建議書》第五修訂版第38.3節檢測項目的操作,確保測試準確性及安全性。
2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在產品中作電源使用的原電池、二次電池,電芯以及電池組的(測試目的、測試方法及判定標準)。
3 、參考技術規范
《關于危險品貨物運輸建議書》第6修訂版第38.3節
4、檢測環境
溫度:20±5℃; 濕度:45%RH~75%RH; 大氣壓力:86kpa~106
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