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產品IEC60825測試報告辦理要求有哪些?環測威小編來告訴你。國際電工委員會根據激光顯示的發展要求,更新制訂了激光安全等級標準IEC60825Edition3.0,于2014年5月正式發布,又稱IEC60825-2014,在此標準中,IEC根據投影顯示系統投射或泄露出來的激光波長(180nm-1mm)和持續發射時間內(>=0.25s),檢測和計算人員可接觸到的輻射量,并結合應用領域把激光安全分為多個等級。激光安全等級認證是歐美市場準入的強制標準。需要做EN/IEC60825測試報告歡迎來電4008-707-283聯系我司環測威檢測進行辦理。
除激光以外的所有燈和燈系統。(單一波長激光容易測試,普通燈由于發光體以及漫射 體,透鏡,輔助光學元件等裝置的影響而可能是一個寬波段光源)
波長在 200nm 至 3000nm 范圍的光學輻射
照明用LED產品存在著安全隱患,要求照明產品中的LED應符合IEC/EN 60825-1
《激光產品安全要求 第1 部分:設備分類,要求 第1 章-通用要求》標準的要求。
CTB297/05 決議對于使用LED 作為光源的照明設備有明確的要求, LED 應符合IEC/EN 60825-1 標準中1 類或1M 類產品的要求。
第一,如果光強很低,例如用作顯示或信號的常用LED,絕大部分符合IEC/EN60825-1的1 類的要求,因此沒有必要進行檢測。在判斷時,蓋子、光學和類似部件應用手拿掉。在報告中應指出光強經過判斷符合IEC/EN60825-1 標準中1 類激光的要求,沒有檢測。
第二,在其它情況下,照明設備制造商應被要求提供一個基于相關試驗的聲明(例如從 LED 制造商處),以表明LED模塊的輻射沒有超IEC/EN60825-1標準中1類或帶或不帶光學器件時1M 類的要求。在報告中應注明判斷是根據制造商的聲明。
第三,如果不能提供聲明或者我們不能肯定如何判斷,則應根據IEC/EN60825-1 標準進行檢測。在報告中應指出已進行測量。對于帶屬于2 類激光類別的光源的照明設備,應根據IEC/EN60825-1 標準將此照明設備作為一個激光器對待,此照明設備應符合相關的激光器的安全標準要求。
第一是聲明,第二是根據LED 生產廠的報告或檢測結果進行聲明,第三是送到權 威的第三方實驗室(環測威)進行輻射安全性的檢測。
如果所用的LED 不屬于屬于1 類或1M 類,則應按照激光器處理,需要符合相關的激光產品的安全要求了。
填寫申請單,提供產品資料,寄樣品過來,測試OK出證書/報告
周期 :12-15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