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RoHS檢測報告常見疑問解答。RoHS是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的英文編寫,是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特定有害物質的意思。從歐盟2003年2月13發布RoHS指令開始,各國陸續開始制定本國RoHS法規,在2008年歐盟RoHS檢測推行EN62321:2008版本標準,同年IEC國際組織也發布IEC62321:2008版本標準,在這時候起IECRoHS也開始了全球應用和推廣。
目前歐洲26成員國使用歐盟RoHS法規,英國RoHS引用歐洲RoHS,中國、韓國、日本、泰國、阿聯酋UAE、歐亞經濟聯盟EAEU、沙特、臺灣地區等都建有自己的RoHS法規,引用IECRoHS國際標準IEC62321系列標準。
RoHS是電子電氣產品進入全球各國市場最基本的準入門檻。
產品需要滿足各國RoHS的要求(目前最嚴格的就是歐洲RoHS管制10項物質)。
答:應當說越早越好,越早越主動,越晚越被動,事實上不少敏銳性高的大型企業,早就著手此項工作了,一是明確規定所采購的零部件、原材料必須是通過了RoHS認證的產品,二是將自己的整機產品進行RoHS認證,同時國內外大部分采購商也對制造商提出了明確要求,凡沒有通過RoHS認證的產品一律不簽訂單。因此,如果您的產品不及早做認證,將會痛失市場,枉然后悔。
問:認證是否長期有效?
答:認證本身只是基于對產品的分析,只要產品材質、生產工藝與流程等不變,測試報告當然可在較長時間內有效。
問:是不是可以建議廠家把風險攤到供應商那邊呢?
答:應該說這種方法是一個比較普遍采用的,絕大多數電子電氣產品生產企業都會采用這個方法,會要求供應商簽訂一個保證書,然后讓他們逐級去做認證,從源頭開始控制。其實從RoHS符合性方面來講,本身就是一個供應鏈管理問題,處于供應鏈的其中一個環節,有上游的買家,有下游的供應商,哪一環節出了問題都會體現到最終產品上去,本來整個供應鏈應該努力做這工作。當然企業并不能完全依靠供應商,企業也應該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準確地講,風險應該是由所有企業分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