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器接口(EU)2022/2380新指令公布要注意什么?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布關于通用充電器的修訂指(EU)2022/2380,新增Article3(4),以補充RED指令2014/53/EU中3.3(a)對通用充電接口的具體實施要求。
第1-12類產品的強制執行時間是2024年12月28日;
第13類產品的強制執行時間是2026年4月28日。
在強制實施日期起進入市場的產品,不管是新的型號還是已有銷售過的舊型號,都必須確保滿足新的要求。
在強制日期之前已經進入到歐盟市場的庫存產品,則不需追究其是否符合新的規定,可以繼續合法銷售。
上述范圍的設備需符合如下要求:
1.必須配備符合EN IEC62680-1-3:2022標準的USB Type-C充電接口,并可以使用符合相同標準的充電線纜進行充電;
2.支持快充(大于5V或3A 或15瓦)的設備應支持符合EN IEC62680-1-2:2022的USB PD快充協議;
3.設備的制造商,可以選擇是否配備充電器而銷售并在產品的銘牌或外包裝上做相應的標識。如果有配充電器銷售。
1、RED通用充電器指令是否只適用于可充電的設備?
是的。通用充電器指令適用于
(a)指令所列明的13類無線電設備;
(b)裝有可拆卸的或嵌入式的可充電電池;
(c)可以通過有線充電的方式進行充電。
注:以上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2、6pin的Type-C是否可以被用來充電?
不可以,僅可以使用 EN IEC 62680-1-3規定的USB C 插座(12,16 and 24pin)。
3、如果一個無線電設備含有內部電源,那么其是否適用于RED通用充電器指令?
不適用, 僅適用于外置適配器供電。包含有內部電源并可以通過AC交流電直接供電的無線電設備不包括在RED通用充電器指令范圍內。
4、除USB-C 插座外,是否還允許使用其他類型的充電插座?
其他類型的充電插座是允許的,只要指令所述的無線電設備同時配備了EN IEC 62680-1-3規定的USB-C 插座。
5、是否允許除USB-PD外的其他專用充電協議?
是,大于5V或3A或15W的無線電設備需要支持USB PD協議(必備協議);只要其不影響USB PD協議的正常工作,除USB PD協議外允許增加使用其他快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