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CC-ID認證美代申請要怎么做?世界上幾乎每個國家都對在其境內的電子產品的EMC電磁兼容性進行監管。在美國是由FCC聯邦通信委員會進行監管。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CFR 47部分中規定,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認證,即FCC認證,涉及美國50多個州、哥倫比亞以及美國所屬地區。
FCC SDOC(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適用于普通不帶無線功能的產品。(原DOC和Verification已在2017年合并為SDOC)
FCC ID(Certification):適用于帶無線功能的產品。
TWS耳機/藍牙耳機,無線攝像頭,藍牙音箱,無線充,智能手表,車載藍牙,可視門鈴,游戲手柄,遙控手柄,一體機,廣告機,智能燈具,語音機器人,無人機,遙控飛機/車玩具,智能家居,胎壓檢測儀,藍牙體重秤,藍牙定位器,寵物定位器,無線鍵盤/鼠標,藍牙自拍桿……
如果是無線產品的話就是EMC+RF項目,近身的通信產品的話就是EMC+RF+SAR(與人體接觸距離小于20cm&功率大于10DBM,需要做SAR測試),不同類產品的要求是有差異的,周期是2-3周左右。
根據美國法規要求,從事制造,制備,繁殖,復合或加工進口到美國的設備的任何外國企業,必須為該企業確定美國授權代理(U.S. Agent)。
1.作為制造商指定的授權代表,負責與美國的監管機構聯系,通過其美國授權代表/美國授權代理對產品的事故報告、通告、召回等提供協助;
2.保留制造商技術文件,當監管機構提出問題時,進行聯絡制造商、回復和溝通;
3.FCC/FCC-ID認證資料內需要包含美國授權代表的這些信息:名稱、地址和電話等。
FCC ID包括Grantee Code 公司代號(3位或5位字母或數值),每個Grantee Code只代表一間公司。該3位或5位號碼由FCC隨機提供,并非由客戶自定。一旦申請成功,即成為固定的號碼,作為該公司所有申請FCC ID 號碼的前3位或5位代號。以及Product code產品的代號(1-14位字母或數值)。所以產品 ID號,前三位或者五位為 Grantee Code,后面由申請商自編(最多 14位),通常用產品型號做自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