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可移動,靜止,固定或內置,可插拔和永久連接的UPS,用于低壓配電系統,環境為住宅,商業,輕工業或工業,其輸出電壓的端口電壓不超過1500 V DC或1000 V AC,并包括一個儲能裝置。
不包括:IEC 61204標準涵蓋的低壓直流電源設備和輸出電壓從旋轉機械得到的系統。
IEC62040-2 Ed 3.0后簡稱Ed 3.0。Ed 3.0增加了一些定義和縮寫詞。原IEC 62040-2 Ed 2.0(后簡稱Ed 2.0)的信號/控制端口(Signal/ control port)改為網絡端口(Network port),原直流電源端口(DC power port)改為直流接口(DC interface )和直流端口(DC port )。
C1類設備:刪除了用于住宅設施。
C2類設備:刪除了該類UPS的輸出電流不超過16A和該類UPS用于第一環境時的連接方式。
C3類設備:在Ed 2.0中規定了該類UPS用于商業和工業設施時,應距離第一環境的建筑物至少30米;在Ed 3.0規定為:UPS應由熟練掌握EMC方面的專業人員或組織來安裝和委托。UPS位置應與第一類環境的其他建筑物的距離大于30米或由一個結構,擔當障礙輻射現象提供等效衰減。安裝應通過專用變壓器或發電機或通過提供等效衰減的設備提供。
C4類設備:在Ed 2.0中規定為該類UPS適用于復合環境,其發射限值和抗擾度要求應由購買者與供貨者/供應商協商確定;在Ed 3.0規定為該類UPS不能歸類在C1,C2或C3類中,并在特定要求的環境中使用。此類UPS應滿足安裝所需的特定發射和抗擾度等級。
Ed 3.0還規定了:從發射的角度來看,總是可以使用具有較低發射類別的UPS(如C1)代替具有較高發射類別(如C3)的UPS。發射類別與抗擾度無關。例如,一個聲明發射類別為C1類UPS并不意味著抗擾度只適用于第一環境。
在Ed 2.0中只說明是采用CISPR 22規定的方法和限值;在Ed 3.0中規定C1類與CISPR 22中Class B電信端口電壓限值相同,C2類與CISPR 22中Class A電信端口電壓限值相同,增加C3類限值,并在表1和表2中把相關限值列出來。
Ed 3.0中,對于大于16A小于100A的UPS,在頻率范圍5.0MHz~30MHz內從Ed 2.0中規定90~70dB改為90~73dB。
在Ed 2.0中規定了直流端口被認為是UPS的內部端口時,不受傳導干擾限值限制,對帶有外置直流源連接的端子,該端口應包括在試驗配置中,并按相關方法試驗。在Ed 3.0中規定了直流接口(DC interface)不需要進行傳導發射測試,直流端口(DC port)限值目前正在考慮之中。
在Ed 3.0中增加了IEC 61000-3-12的要求——輸入電流大于16A小于或等于75A產品的諧波電流要求。
在Ed 3.0中刪除了輸出特性以及判據A和判據B的描述。
對于低頻信號抗擾度和工頻磁場抗擾度在Ed 2.0是單獨做為一個條款列出來。在Ed 3.0中去掉相關條款并把相關要求直接列在表5和表6中,并更正Ed 2.0中工頻磁場抗擾度的錯誤等級,同時C1類由10A/m降為3A/m,C2和C3類不變。 Ed3.0中去掉Ed 2.0關于直流電源口(DC powerport)的測試,增加直流接口(DC interface)和直流端口(DC port)的測試,原Ed 2.0中信號和控制端口(Signal and control ports)改為網絡端口(Networkport)。
在Ed 2.0中規定了與IEC 62040-3規定的UPS的主要目標有關。在Ed 3.0中規定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抗擾度表現的內在的UPS性能,不需要具體的EMC測試。
10.在Ed 3.0中增加了共模吸收裝置(CMAD)和非對稱人造網絡(AAN)的說明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