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4月1日開始,鋰電池航空運輸只能按照PI965 IA、PI965 IB或者PI968 IA 、PI968 IB的方式要求進行運輸,廢除PI965和PI968 第II部分的包裝要求,對于原來滿足第II部分要求黏貼僅限貨機標簽和鋰電池標記的包裝件將無法繼續運輸。這一變化不適用于包含在設備中或與設備一起包裝的航空運輸方式。
根據第IA條規定,托運人需要標識第9類危險品標簽和僅限貨機標簽;而根據第IB條規定,需要第9類危險品標簽、僅限貨機標簽和鋰電池操作標簽;并且這些標簽必須符合IATA規定的尺寸要求。這意味著許多鋰電池包裝尺寸將不得不變得更大,以便為標簽及其他信息留出足夠的空間。
之前按照PI965 II/PI968II要求準備出貨的客戶,應該按照最新法規的要求,及時調整包裝方式、標簽標記,這樣才能確保大貨合規的航空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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