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的管控產品范圍及要求是什么?美國加州65法案是一項關于加州限制提列化學物質的法律,旨在保護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該法案要求制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在加州銷售或分銷某些產品時,必須提供相關的化學物質含量和警示標簽信息。
1.列管物質管控要求
加州65要求制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在銷售或分銷列管物質時,必須提供相關的化學物質含量信息,并在產品上加貼警示標簽。這些列管物質包括:多環芳烴(PAHs)、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等。
制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需要按照加州65的要求,向加州有毒物質控制局(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DTSC)申請許可,并提供產品中化學物質含量的信息。此外,他們還需要在產品上加貼警示標簽,以提醒消費者產品中含有的化學物質及其危害。
2.法律責任與違規處罰
制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未按照加州65的要求提供化學物質含量信息和警示標簽的,將被視為違法行為加。州65法案對違規行為采取嚴厲的處罰措施,包括罰款、產品召回、甚至禁止在加州銷售或分銷產品等。
加州65法案適用于各種不同類型的產品,包括消費品、工業品和食品包裝等。具體來說,這些產品包括:
1.消費品:如玩具、家具、化妝品、電子設備等;
2.工業品:如潤滑劑、液壓液、清潔劑、個人防護裝備等;
3.食品包裝:如食品接觸材料,如食品包裝和容器等。
加州65法案是關于限制化學物質的法律,旨在保護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該法案要求制造商、進口商和分銷商在加州銷售或分銷某些產品時,必須提供相關的化學物質含量信息,并在產品上加貼警示標簽。同時,這些產品的制造商和供應商也有責任確保其產品的安全性,并遵守加州65的相關規定。